ahsimsim's playground
心跳繼續,呼吸仍在,就是活著。我如是說。
20070516
20070512
20070502
遇上令你氣憤的事情時該怎麼辦
小樺放棄的網址被人立即登記為自己的網址,貼上廣告,並抄貼舊文,這件事讓我非常憤怒。網絡上的暴力層出不窮,叫我氣得跺腳。
同事勸我,說我要學會表現自若,不動氣(至少表面上不動),不知我還差多少修為才能做到。
***
我決定把對方的網站"標幟"(flag)起來,那大概是其中一個方法表達我對這種手法行為的不滿。按鈕就在blog的最上方,你只要把滑鼠指向它,便會看到相關的介紹,按一下,就是把它標幟起來。
不過讓我感到兩難的是,每次一登入這個網站,他就會從google adsense賺到錢,提醒大家,不要再去這個網站了。
***
什麼是 [標幟] 按鈕?
[標幟] 按鈕不是審查制度,且不能由激進份子操控。 您有政治上的異議? 煽動的意見? 只是要完全的瘋狂? 放馬過來吧。
此功能稱為「標幟令人反感的內容」,可透過 Blogger Navbar 來存取。[要標幟嗎?] 按鈕可以讓 blog 社群輕易地標記有問題的內容,如此可以幫助我們視需要採取行動。 所以我們將仰賴您 (使用者) 的力量,做為我們在網路上的眼睛,告訴我們您重視的潛在問題。
![]()
我們為何要建立「標幟令人反感的內容」
我們深信 blog 可以讓網路成為個人抒發己見的重要媒介;已有數百萬人透過 Blogger 傳達自己的心聲。 我們的使用者會聊八卦、開玩笑、怒斥責罵、發表、分享見解,而偶爾可能會張貼令人反感的內容。 我們一般不會檢閱透過我們服務所張貼的內容,但是我們的責任除了 Blogger 使用者以外,也必須兼顧 Blog*Spot 的一般讀者。
Blog*Spot 的讀者可以利用 [要標幟嗎?] 按鈕,通知我們關於有潛在問題的內容,如此我們可以將特定 blog 設定為 未被列出,來防止其他人瀏覽此內容。這表示該 blog 不會在 Blogger.com 上宣傳,但仍可以在網路上出現 — 我們寧可相信一個人的庸俗言語,在另一個人的解讀下,也可能別有一番風味。 總之大家在網路上各有所好。
至於較嚴重的情況,例如垃圾 blog 或從事非法活動的網站,我們將繼續厲行現有的政策 (必要時會移除內容和刪除帳戶)。
其運作方式如下:
當有人造訪某 blog 並按下 Blogger Navbar 的 [要標幟嗎?] 按鈕時,即表示他們認為 blog 的內容可能有冒犯或非法的嫌疑。 我們會追蹤 blog 被標幟為反感內容的次數,並使用此資訊來判定需要採取的行動。 此功能可讓 blog 社群整體共同來識別他們認為反感的內容。 您讀過眾人的智慧了嗎? 它述說的情況便類似如此。
憎恨言詞的特例
當社群已經投票確定 Blog*Spot 上的某文章為憎恨言詞,Google 可行使權力在該 blog 前頁放上內容警告網頁,並將其設為「未被列出」。
注意: 如果使用者改變心意,可以按一下 [取消標幟] 按鈕。
標籤: 聲明
20070501
憤怒
我還沒有搞懂發生甚麼事,何以小樺的網址會被奪去,並貼上大量廣告,更有文章被抄貼出來。
我非常憤怒,立即把連結刪除,並把那個網址標籤了。
***
事情終於有了點眉見,知道了前因後果,轉貼楚的留言︰
依次序,事情的經過應該如下:
1)小樺自己deleted整個blog(這是真的,她自己告訴我)
2)有人知道這個blog一直收視率高企,於是快手奪去blog址
3)好處是,這個blog用來放廣告,收益將會不錯,因為有太多人已經在舊文章內連結過小樺(single posts or blog),此blog的PR值(或說其即排行榜名次)高,有點商業價值
--此事的教訓是,不要隨便delete,如果真的不想再寫,可貼一點什麼來守著地盤,否則,別人會一次過利用你所有的social network,賺取不應份的金錢。
標籤: 聲明
20060907
我真的生氣了
[ 我真的很憤怒 ]
氣得手在抖,胸口又一陣緊。
小姐,那篇日記寫的可是我爺爺過身時的事,我很難過他離我而去了,你怎麼可以連這個也拿來竄改?我真的生氣了,我覺得,你心地太壞,太過份了。你的朋友過身了你怎麼也不去尊重一下死者的意願?如果那是杜撰的,我更不敢想像你這個人有多討厭。我討厭你。真的,非常討厭。
(幾乎要哭出來狠狠地咬著牙,請教我如何不去恨一個陌生人,請把我的恨意,在那彩色的圓珠幌動半空的時候,一一消除吧)
***
http://iharuth.easyjournal.com/
我懷疑這樣的儀式是否真的能讓靈魂安息
整晚摺疊著金銀元寶,這是我們唯一可以做的事
最後的送別將要來臨,跟肉身告別
當紙衣紙屋化成灰燼,他們說要使勁叫喚她的名字,送她離去
死亡是沉重的
離開前,我在冷冰冰的房外,遠遠的看了她的臉
***
爺爺過身時我寫下的日記,
20050616 流星雨
怎麼也不會想到,靈堂用的背影音樂,竟然是F4的"流星雨"。一邊摺疊著金銀元寶(這是我們唯一被編派去做的事,也是唯一可以做的),一邊聽純音樂版叮叮噹噹地敲響的"流星雨",重覆又重覆。這日天很暗,那兒,有點冷。
20050614害怕
害怕難過,害怕傷心。我說,我真的怕,我不想哭,也不想再難過下去。最後的送別將要來臨,跟肉身告別,最後一次,叫喚他的名字,送他離去。沉重嗎。害怕是沉重的,有時更甚於死亡。
***
被抄襲同時竄改的頻率太高,幾乎隔幾天就看到一個似曾相識借屍還魂的日記重現在她的網頁上。我害怕我會記得她的臉,我不想有一天在街上遇見這個人。
我知道,我真的生氣了,非常嚴重的程度。
20060816
聲明
[ 再次聲明 ]
這種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,我只想再說清楚,放在網絡上的文字,不等同免費,不等同可隨手取去順手拈來當成自己。請尊重我一下可以嗎?我們互相尊重對方好嗎,請不要抄襲這網上任何文字而不標明出處。謝謝。
(對於這種事,讓我感到相當疲累,或者有天要關網了也只是為了我實在太累)
***
這是我本來寫的︰
囈語
她告訴我,可怕的是,原來事隔多年,再見那張臉,仍會想把它捧在掌心,仍想親他,仍想被抱住,仍想念被牽著手穿過街道時的微熱,仍繼續夢見那時的自己,仍然,想知道關於他的所有事情。
我問她,放不下嗎?她說,她低聲說,放下了,無恨無愛。只是每次再見,總會重新傾倒一次身體裡所有的力氣。能對衡的,當然,當然她能夠,只要繼續裝作漠然,再沒有人能夠傷害她。只是她知道,心跳仍在繼續,如像沒有免疫能力的病者。
我想,如果我們都有前生,他一定曾經在她的前生出現過。
***
happymapy抄襲的版本如下︰

一早就回到公司,但心情不是太好,因為終於遇到了!!!遇到一個與他相似的......
原 來事隔多年,再見那張臉,仍會想把它捧在掌心,仍想親他,仍想被抱住,仍想念被牽著手穿過街道時的微熱,仍繼續夢見那時的自己,仍然,想知道關於他的所有 事情。放不下嗎?心內低聲說,放下了,無恨無愛。只是每次再見,總會重新傾倒一次身體裡所有的力氣。能對衡的,當然,當然能夠,只要繼續裝作漠然,再沒有 人能夠傷害我。只是我知道,心跳仍在繼續,如像沒有免疫能力的病者。我想,如果我們都有前生,他一定曾經在我的前生出現過。
***
貼出來,讓有發生過的事,留下印記。
標籤: 聲明
20051024
20051012
重頭開始
不知何故,就是想用回舊的版面。讓一切又重頭開始。就像是突然覺得累了,我又再翻看從前的日記,想要記起,來時的路,曾有過怎樣的風景,遇上過誰,在那一點上被擊倒,又如何從泥濘裡尋回丟失的紅鞋子,重新上路。0241
標籤: 聲明
20050610
給抄襲者
夠了吧?不要重覆把楚的相我的文字貼在一起,我跟她的關係不用由你這個方式來彰顯。看到h的文字跟她的情感被複製,我覺得惡心極了。如果你看的時候感到貼心,請尊重我們真實的情感好嗎?
我不知道你是誰,也不知道你跟那時的那個抄襲者是否同一人,你們太相像,看你的"日記",太容易分辨語氣,那部份是複製的,那部份是你的,一看就知道了。
我累死了,你不收手我也沒法子,我只是想說,我真的累死了,重覆再現的事件,叫人很討厭,而且我這麼累了,怎麼還要發生這種無聊的事。試著真實地寫屬於你的文字好嗎?如果你有需要抒發,簡單地試一下,也許你會感到更快樂。比抄襲更大的快樂。
標籤: 聲明
20040107
[聲明]
近日發現本人於網上的日記文章,被轉貼於他人的網頁之上,該網站部份內容乃本人的原創作品,剽竊者並未列明出處,亦未經本人同意即作此行為。為保障本人作為原創人的權利,現特發此聲明,本網站內容全屬本人版權所有,要求抄襲者將所有相關的內容於一星期內(一月十五日前)全部刪除,本人將保留一切追究權利。
我不明白作這樣的事是出於怎樣的想法,只希望我能獲得應有尊重,因為那同時是,你給自己的一點尊重。既然你喜歡文字沉溺於生活,請好好對待屬於你的文字,好好感受屬於你的生活,我永不可能代你發言,同樣地,我的感受,請別若無其事的複印下去。1920
[一些資料]
事實上,獲賦版權的作品,未必是饒有藝術價值、獨具匠心或創意非凡的。即使簡單如一幀普通的生活照,也可擁有版權。
輸入或輸出盜版物品屬刑事罪行。參與香港境外的盜版活動以期將侵權物品輸入香港亦屬刑事罪行。製造器材作盜版用途的人亦可被?款港幣500,000元及監禁8年。
標籤: 聲明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