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hsimsim's playground

心跳繼續,呼吸仍在,就是活著。我如是說。

20070502

遇上令你氣憤的事情時該怎麼辦

小樺放棄的網址被人立即登記為自己的網址,貼上廣告,並抄貼舊文,這件事讓我非常憤怒。網絡上的暴力層出不窮,叫我氣得跺腳。

同事勸我,說我要學會表現自若,不動氣(至少表面上不動),不知我還差多少修為才能做到。

***

我決定把對方的網站"標幟"(flag)起來,那大概是其中一個方法表達我對這種手法行為的不滿。按鈕就在blog的最上方,你只要把滑鼠指向它,便會看到相關的介紹,按一下,就是把它標幟起來。

不過讓我感到兩難的是,每次一登入這個網站,他就會從google adsense賺到錢,提醒大家,不要再去這個網站了。

***

什麼是 [標幟] 按鈕?

[標幟] 按鈕不是審查制度,且不能由激進份子操控。 您有政治上的異議? 煽動的意見? 只是要完全的瘋狂? 放馬過來吧。

此功能稱為「標幟令人反感的內容」,可透過 Blogger Navbar 來存取。[要標幟嗎?] 按鈕可以讓 blog 社群輕易地標記有問題的內容,如此可以幫助我們視需要採取行動。 所以我們將仰賴您 (使用者) 的力量,做為我們在網路上的眼睛,告訴我們您重視的潛在問題。

我們為何要建立「標幟令人反感的內容」

我們深信 blog 可以讓網路成為個人抒發己見的重要媒介;已有數百萬人透過 Blogger 傳達自己的心聲。 我們的使用者會聊八卦、開玩笑、怒斥責罵、發表、分享見解,而偶爾可能會張貼令人反感的內容。 我們一般不會檢閱透過我們服務所張貼的內容,但是我們的責任除了 Blogger 使用者以外,也必須兼顧 Blog*Spot 的一般讀者。

Blog*Spot 的讀者可以利用 [要標幟嗎?] 按鈕,通知我們關於有潛在問題的內容,如此我們可以將特定 blog 設定為 未被列出,來防止其他人瀏覽此內容。這表示該 blog 不會在 Blogger.com 上宣傳,但仍可以在網路上出現 — 我們寧可相信一個人的庸俗言語,在另一個人的解讀下,也可能別有一番風味。 總之大家在網路上各有所好。

至於較嚴重的情況,例如垃圾 blog 或從事非法活動的網站,我們將繼續厲行現有的政策 (必要時會移除內容和刪除帳戶)

其運作方式如下:

當有人造訪某 blog 並按下 Blogger Navbar 的 [要標幟嗎?] 按鈕時,即表示他們認為 blog 的內容可能有冒犯或非法的嫌疑。 我們會追蹤 blog 被標幟為反感內容的次數,並使用此資訊來判定需要採取的行動。 此功能可讓 blog 社群整體共同來識別他們認為反感的內容。 您讀過眾人的智慧了嗎? 它述說的情況便類似如此。

憎恨言詞的特例

當社群已經投票確定 Blog*Spot 上的某文章為憎恨言詞,Google 可行使權力在該 blog 前頁放上內容警告網頁,並將其設為「未被列出」。

注意: 如果使用者改變心意,可以按一下 [取消標幟] 按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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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Comments:
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劉閃,你記得你偶像劉華怎麼唱嗎?
謝謝你的愛


明天看明報吧

2:51 上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這個人想必是認識的,他不斷update我的舊文呢。

4:01 上午  
Blogger M said...

竟然開始upload舊文, 好暴力, 我0既感覺係自己睇到有人打劫宜家想報警。可唔可以問下偉大生物我地(路上證人)有咩好可以做?
小樺, 0個晚食飯0既時候未發生0既係咪?! 你無理由冷靜到成餐飯都唔話我知架!?!?! 願你的頭髮賜你力量!!!!!!

11:10 上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那個人拿掉了comment功能,我想我可以考慮報警了。

閃閃,原來是星期四的明報呢

2:56 下午  
Blogger ahsimsim said...

好!星期四我會看的。

那個人,我好憎佢。我好嬲,但係可以做d咩呢?網上的暴力好可怕。報警吧!不過你不動氣是好的,真的。不為無謂人無謂事傷了神經。我開始懷疑那個人是衝著喜歡你的人而來的,因為你身邊的人也為此想把他殺掉。

細,我好想跟你見面喎,這星期找天晚上我們三個人一聚好了。

3:09 下午  
Blogger Kongkee said...

try to report to blogger, it's help.我沒有相同的case,但是收到投訴他們是會處理的,照常理,blogger是不會希望有人利用blogger侵權的,小樺只要證明你是文章的原作,alway support u!!!!!

4:36 下午  
Blogger 木棉_簡單快樂 said...

那個人,垃圾

4:58 下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暗啞底其實很想重看小樺的舊文,但要我益那種又無聊又冇品的人我又唔忿氣。激死。(所以我連幟都費事標…)

小樺快點舉報啦。

10:45 下午  
Blogger M said...

孖閃, 我都勁掛住你同江康泉, 不過睇我宜家呢個進度 (不斷留言拖延動筆時間), 今個禮拜見面應該無望, 你地見左先啦, 鄧小樺個頭好勁!!!!!!!
好, 真係要死番去做功課...

12:57 下午  
Blogger 琪琪 said...

嗚我覺得好難過
我好鍾意小樺,,都好鍾意閃閃

咁宜家報左警未呀??
唔好放過呢d人呀!!

2:11 下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真的十萬分過分,而且動機可怕。一定要同blogspot舉報呀!!!佢地會處理的!!

4:37 下午  
Blogger ahsimsim said...

小樺,你在明報的文章我看到了。我們是不是最快要待到星期天才會見面?

木棉,我真的搞不動那動機,是不是真箇為了錢便可以想到這樣卑劣的手段。每次想起也很氣憤。

伊卡,希望小樺有天把文章結集,我們便可以再重溫了。

琪琪,不管如何,記得別再到那網站去,也請轉告你的朋友。

楚,下星期再見面吧。好多話想跟你說。

5:21 下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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