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hsimsim's playground

心跳繼續,呼吸仍在,就是活著。我如是說。

20060907

我真的生氣了

[ 我真的很憤怒 ]

氣得手在抖,胸口又一陣緊。

小姐,那篇日記寫的可是我爺爺過身時的事,我很難過他離我而去了,你怎麼可以連這個也拿來竄改?我真的生氣了,我覺得,你心地太壞,太過份了。你的朋友過身了你怎麼也不去尊重一下死者的意願?如果那是杜撰的,我更不敢想像你這個人有多討厭。我討厭你。真的,非常討厭。

(幾乎要哭出來狠狠地咬著牙,請教我如何不去恨一個陌生人,請把我的恨意,在那彩色的圓珠幌動半空的時候,一一消除吧)

***

http://iharuth.easyjournal.com/

26.5.2006
這日天很暗,那兒,有點冷
靈堂內的奏樂十分吵耳,道士作法走來走去,煙燻得我咳嗽不停
我懷疑這樣的儀式是否真的能讓靈魂安息
整晚摺疊著金銀元寶,這是我們唯一可以做的事
最後的送別將要來臨,跟肉身告別
當紙衣紙屋化成灰燼,他們說要使勁叫喚她的名字,送她離去
死亡是沉重的
離開前,我在冷冰冰的房外,遠遠的看了她的臉


***

爺爺過身時我寫下的日記,

20050616 流星雨

怎麼也不會想到,靈堂用的背影音樂,竟然是F4的"流星雨"。一邊摺疊著金銀元寶(這是我們唯一被編派去做的事,也是唯一可以做的),一邊聽純音樂版叮叮噹噹地敲響的"流星雨",重覆又重覆。這日天很暗,那兒,有點冷。
posted by ahsimsim @ 1:23 AM

20050614害怕

害怕難過,害怕傷心。我說,我真的怕,我不想哭,也不想再難過下去。最後的送別將要來臨,跟肉身告別,最後一次,叫喚他的名字,送他離去。沉重嗎。害怕是沉重的,有時更甚於死亡。
posted by ahsimsim @ 3:15 PM

***

被抄襲同時竄改的頻率太高,幾乎隔幾天就看到一個似曾相識借屍還魂的日記重現在她的網頁上。我害怕我會記得她的臉,我不想有一天在街上遇見這個人。

我知道,我真的生氣了,非常嚴重的程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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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Comments:
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用不著去恨她,一個連別人的哀傷都要偷取的傢伙,她的靈魂一定如厭食症般乾瘦,這種連自己的哀傷都沒有的生物,處身食物鏈最低層,大概與分解別人排泄物維生的微箘相類吧。作為人類是不會去恨它們的,只會在需要時以消毒劑把它們清除,機械性地消滅,用不上情緒。

3:35 上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唔好嬲啦~嬲親自己仲唔抵~
尼個世界好多咁既人,可能仲有好多,
只係你唔發覺...
中國人最叻就係copy,
真係無辦法~
我以前既同事都好多copy cat,
copy既野又呃到老細,
我都好嬲,但係可以點做?

不過我相信天係有眼既,係唔係真材實料呃唔到人~

唔好嬲啦~笑返啦~

5:19 下午  
Blogger ahsimsim said...

匿名者,謝謝你的留言,雖然我不盡認同你的說法。用不上情緒是對的,我已回復平靜了,謝謝你。

咦!monkey你變左中文名既?
我唔嬲喇,嬲完喇應該話係,還有很多事需要氣力去應付,我無力嬲喇真係。

昨夜你的公仔日誌讓我開懷地笑了,我好喜歡你講粗口果篇呀,哈哈,你唔係真係咁講嘛?實在好危險架!

11:55 下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閃閃~
多謝你哦~安慰你反而被你鼓勵~不過我真係好開心哦!飯氣帶比我好多歡樂,我都想帶返歡樂比人呀~
嗯~好在你唔會因為見到我咁粗俗而驚左我TIM~嘻嘻~

*其實我唔小心打錯左個名,因為有個朋友係咁叫我GE....

9:34 上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monkey,我真係覺得好好笑嘛:)
(我成日都會爆粗,係一個粗人,點會驚?hehe)

1:21 下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給那些愛抄別人的日記的人:

其實我一直都好懷疑那些人的心是怎麼想的。 為什麼連日記這樣簡單的東西都要複製。 真的很想問一下你們為什麼要這樣做。 給你 copy 了那些字句又如何, 他們永遠都不能體會那一種心情。 好像只得到了一個沒有靈魂的人。 難道抄了可以取悅了自己的讀者嗎? 當你的朋友都知道你是抄襲別人的時候, 你叫他們用怎樣的心情去面對你呢?

其實, 你在複製別人的日記的時候, 我怎樣看待你自己的生活和靈魂?


阿閃:
我看著看著就哭了起來。

6:55 下午  
Blogger ahsimsim said...

夏原,不要哭,沒事了啊!

我在香港看到鴻鴻了,真的非常感動,他的詩那麼好。你已買到他的新詩集嗎?

1:46 上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  你好,我也很喜歡看你的日記哦。希望你不要慌。個人不反對被copy,但當然不能copy之後當成自己的。真的說不清楚這種心理,那些人像在湊合一個軀體,看見自己的手或腳湊在另一個身體上面大概是很恐怖。不過被copy多少證明自己被欣賞吧,雖然我想這不能當作安慰。

1:44 下午  
Blogger ahsimsim said...

kai,謝謝你的安慰:)

我想如果真的欣賞,會有多一點尊重存在其中,大概只是行事時沒想到後果,並且缺少了一種很平常的想法,真的沒留心那是不應該的事。於是隨便就抄下來了。

雖然早前已寫過一次聲明,但我知道,那聲明根本沒用,要說的已說清楚,還可以怎樣。

我希望我始終能相信人。

3:05 上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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