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hsimsim's playground

心跳繼續,呼吸仍在,就是活著。我如是說。

20060911

日常.我們到了流浮山

[ 花火 ]

居住的地方樓下,有巴士往流浮山,吃過午飯步回家時看到那個車站,我說,好想去吃海鮮啊。

於是晚上我們一同乘巴士到了流浮山去。車程不過二十五分鐘左右吧,我在車上小睡一會,轉眼便到了總站,我們一同下車,天色已晚,天氣似乎更涼了一點,我穿上外套,挽著他的手在附近走。就像到了離島旅行的二人。

走在擺滿了小檔攤的街上,遇見放煙花的小孩,我也買了一小束,打算找天晚上,點燃起來,看看花火的光亮。

(兩個人一起的日子久了,已經不常一同尋找特別的節目,這個晚上雖然隨意,卻讓我感到很快樂。當然那好吃的東西,也是讓人心情愉快的原因之一吧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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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Comments:
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閃,似乎點煙火是不合法但又很好玩的事,我們還是不要張揚的好!

11:30 下午  
Blogger ahsimsim said...

唔唔…

12:23 上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K65是我上班必搭的呢! 那天, 你們乘坐的巴士經過我們家:>

12:17 上午  
Blogger ahsimsim said...

那天車子回程時,我也想起你就住在附近:)

2:07 上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每次我和L到新元朗, 也想起你們啊~~~
豆鼓超可愛~~~~~~

10:30 下午  
Blogger ahsimsim said...

那你找次來探我吧!年年說想星期天來,可以跟豆豆玩喎!

11:48 下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看到相片,我想起了岩井先生的電影《煙花》。

12:44 上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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