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者任性
單純地只因為我喜歡誰,而去決定另一些人在心中的排位,如此的生活法則,可能過於幼稚,因而顯得橫蠻,甚至已成了一種任性。
法則非常簡單,我喜歡你,誰傷害了你,我就討厭他,冷落他,背地裡非常恨他。
二十多年來好像一直是這樣走過來的。如樣地,我喜歡你,你喜歡的人,我也喜歡他們。我用這樣的方式選擇朋友,出於天性中對喜愛的朋友的信任,有時我分辨不了陌生人的本質是好人壞人,搞不懂來者是有機心地步近,或是友善和藹要跟我交朋友,我便要滿心不安,只能問我的朋友意見。我會問我那個聰明的朋友說,告訴我,正步向我們的那人是好人嗎?會害我嗎?朋友一定會給我答覆,而且我絕對信任她的判斷。她說好,我便放心了,她說壞,我就遠遠地避走。
不知怎的,今天突然發現了自己竟是這樣子的一個人。感到一點訝異。0254
標籤: 囈語
1 Comments:
Looking for information and found it at this great site... »
發佈留言
<< Home